厦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1年福建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本文目录
- 2021年福建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 厦门房价涨幅写入市级住房发展规划,未来五年房价涨幅不超过5%
- 厦门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 厦门新政升级限购、限售,全国房地产进入双向调控
- 有谁知道厦门市房管局的咨询电话急,急,谢谢!
- 厦门:公积金可直接用作买房首付款,多子女家庭提高贷款额度
- 厦门:岛内新房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交易
2021年福建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精神,福建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组建,负责福建省内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考试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今后,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通知由考试办公室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发布相关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安排,2021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将于11月13日、1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
(二)网上报名时间:***隐藏网址***
(三)网上缴费时间: 10月28日至11月3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11月9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发票领取时间: 另行通知。本项考试发票为电子发票,报名时请正确填写邮箱信息,以便接收电子发票;
(六)***隐藏网址***
(七)***隐藏网址***
二、报考条件
(一)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的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可按规定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四)***隐藏网址***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考前由考生自行对照报考条件提交报考资料、签署书,考后对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和现场核查。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上报考人员工作地、户籍所在地为福建省的方可在福建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报考申请并缴费成功后即取得考试资格。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身份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毕业证书(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及国外的毕业证书还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3.原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仅限申请免考的报考人员);
4.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申报表;
5.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
(二)网上缴费
1.因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与原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名称不一致,不能按原收费标准收费,需重新向省发改委和财政厅申请核定收费标准,由于考试在即,时间紧迫,先按原收费标准(客观题65元/科,主观题69元/科)预收考试考务费,待新收费标准核准后多退少补。
2.报考人员于11月3日前登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
四、报考须知
(一)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或《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三)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四)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五、考试须知
(一)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三)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书写2种方式作答。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不配发草稿纸,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但不得损坏,考后收回。严禁携带移动电话、电子手表、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关闭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四)考生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相关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请查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服务-行业管理-执业注册专栏。考生在考前14日内自行监测体温,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并申领“福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福建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且首考科目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进入考场。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提供首考科目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核酸检测出报告时间起算,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进入考点。
六、考后现场核查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上述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与报考时所上传所有附件相一致的原件,前往所属考区审核点进行考后现场核查(具体事宜以考后现场核查通知为准),如果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当年合格人员资格,当年度成绩不予采用,也不再滚动至下一考试年度。
(二)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现场核查部门要求办理考后现场核查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考试大纲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网站(网址:www.creva.org.cn)下载。
八、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电话:0591-38161636-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91-38161636-4。
厦门房价涨幅写入市级住房发展规划,未来五年房价涨幅不超过5%
【环球网房产报道】 为加强对未来五年住房发展的统筹与指导,明确“十四五”期间住房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逐步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公示稿),其中明确提出,保持住房价格总体平稳,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年度涨幅不超过5%。公示即发布起,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截图来自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厦门市不断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市场为主”向“市场和保障并举”转型。全市累计供应居住用地502公顷,建筑面积157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保障房、安置房占比分别约40%、40%、20%,基本形成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使20万户家庭购房需求得到满足、21万人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此外,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共培育13家规模化机构,构建高中低并举、大中小兼备的多元市场主体格局,初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规划》勾勒了“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目标:到2025年,形成更合理、可衔接、分层清晰、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进一步满足市民群体多层次住房需求,实现住房总量平稳增长、住房品质逐步提高、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住房结构更为均衡、区域布局更加合理、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的总体目标。
具体目标为:力争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率达25%以上。保障性住房供应量约10万套,面积600万平方米,占比约20%;市场化租赁房供应量约10万套(间),面积450万平方米,占比约15%;新建安置房供应量约6万套,面积600万平方米,占比约20%。保持住房价格总体平稳,逐步使住房价格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年度涨幅不超过5%,住房租金价格年度涨幅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对此,易居研究院发表评论:此次政策明确,未来新增住房主要包括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房和新建安置房。从比例上可以看出,基本上兼顾了普通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比例,尤其是租赁住房供应量的比例,也成为后续开发商拿地等所需要积极关注的。类似产品结构和比重,也是值得全国其他城市学习的。
值得注意的是,厦门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推出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公示稿)的城市,并且是首个将房价年度涨幅不超过5%写入规划的城市。
厦门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NO:1 限购限售政策
目前厦门执行的买房政策是:针对不同群体,实行不同程度上的限购。
2020年2月,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5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的通知》,为推进各新城片区产业和人才聚集,促进职住平衡,支持自住性购房需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条件之一,在本市稳定就业1年以上、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才,凭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范围内购买1套自住商品住房。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1》限购
2016年10月5日起,厦门市进一步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以下住宅实行限制购买政策。
2》限售
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在继续执行现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参与竞买“法拍房”的人员,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在岛内新购买的一手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自9月18日起实施。
同时根据9.18的最新限售政策,还有几点需要注意:
1.明确参与竞买“法拍房”的人员,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防范通过“法拍房”规避限购政策,堵塞政策漏洞。
2.在岛内新购买的一手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3.根据市场形势变化,适时适度调整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
4.商住用地综合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配建、定品质、摇号等房地联动出让方式。
2021年9月19日起(含9月19日)新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新发布法拍公告的房屋,按此通知要求执行。
NO:2 商业贷款政策
厦门目前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房贷利率按照“基准利率+基点(BP)”的方式计算。
新的贷款利率计算方式为:5年及以上LPR利率+加点。
这其中,5年期LPR利率由央行每月20日发布,每月调整一次,以最新的为准,而加点基数由地方确定。厦门房贷利率按照“基准利率+基点(BP)”的方式计算。
1月20日,最新一期LPR发布:1年期为3.7%,相较上个月的3.8%下降10个基点,5年期为4.6%,降了5个基点。
因此,按最新LPR报价执行,目前厦门首套房贷利率最低为4.9%(LPR+30bp),二套房贷利率最低为5.4%(LPR+80bp)。
NO:3 公积金缴存贷款政策
对于刚需族而言,公积金贷款是买房的重要途径之一。那么,目前厦门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最高贷款额度多少?
1》贷款额度
从7月1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调整了。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高于26317元,不得低于180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316元,下限为180元。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在5月份,厦门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已有调整。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
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为:
①流动性过剩(贷款使用率《60%)时,系数为1.2;
②流动性正常(60%≤贷款使用率《85%)时,系数为1;
③流动性不足(85%≤贷款使用率《 90%)时,系数为0.8;
④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90%)时,系数为0.6。
当前厦门公积金流动系数为0.6,也就是说,目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36万元。
贷款政策从2021年5月17日开始执行,执行时间以新建商品住房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间或以二手住房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2》贷款条件
贷款的核心要求是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且个人信用良好。
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NO:4 买房流程及税费攻略
1》买房流程
1、选房根据自己的购房意向,圈定意向楼盘,并前往营销中心看房,实地考查楼盘。
2、房源认购了解项目后,进行房源认购,同时交纳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
3、签约携带自己身份证件/户口本/夫妻双方结婚证(单身证明)等证件前往营销中心,遵照网上签约流程先签约后交首付。
4、贷款需要办理贷款的,携带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身份证件/户口本/夫妻双方结婚证(单身证明)/收入证明等证件前往银行,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
5、交房业主耐心等待开发商交房通知,携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证件前往开发商通知的交付地点收房。
6、办产权证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购房者需配合开发商前往房屋登记管理处,完成纳税并办理《房屋产权证》。
2》税费攻略
很多人都知道买房要交首付,但对于买房的其它费用,可能还不太了解。下面来看看买新房、二手房,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吧!
购买新房和二手房要交的税费有所不同。
△新房:
1、契税
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
首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5%。
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2%。
注意:新房的契税,按照房屋的成交价格来计算,即成交价格乘以对应的契税比例。
2、其它费用
权证登记费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二手房:
1、契税
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
首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5%。
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2%。
2、增值税及附加税
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税率为5.3%,满2年可以免征增值税,满2年是指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从出证时间开始计算,到房屋出售时,时间满2年或超过2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计算公式:房屋的计税价÷(1+0.05)×5.3%。
3、中介费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中介为买方提供了服务,因此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4、个人所得税
一般征收房屋价格的1.5%,满五唯一的房子或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免征个税。满五唯一即该房屋为出售人的唯一住房,不动产证满了五年,且出售人近五年无住宅交易记录,则可以免征个税。
5、印花税
住宅免征。
6、其它
权证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备注: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税费大多由买方承担,在市场比较冷淡的时候,也有部分卖方愿意承担税费。
NO:5 最新落户政策
来到厦门打拼的人都会关心的问题——如何获得“厦门户口”? 毕竟户口关系着教育、医疗等问题;那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能落户呢?
现在,要给大家普及的就是“落户厦门的17种主要方式”。
1、技能落户
自2020年7月6日起,高级技能落户需1年以上社保,中级工落户需2年社保,且本市无自有房产的落户,由公安部门以电脑自动派位,均衡随机分配到岛外各区人才集体户落户。
2、外来务工人员落户
①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居住证连续满5周年
②在我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
③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我市。
注意:子女投靠限制时间。需要按照下方提到的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来落户厦门。
3、毕业生落户
应届高校毕业生
①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可落户我市。
②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一般要求3个月社保),由用人单位按照接收毕业生流程办理相应的手续,即可将档案、户口等转入我市。
因此,按照毕业生接收方式落户我市的,其前提是落实就业单位,并由就业单位办理相应的手续。
往届高校毕业生
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厦就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落户本市:
①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年龄45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毕业生;
②连续在厦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年龄35周岁以下的专科学历毕业生,其中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应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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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没有办理过报道手续,档案仍然是“学生”才能毕业生调动。不限定毕业地点,外省也可以。不限定房产,没有房产的可以落户集体户。子女投靠限制时间。本科及以上的不限制子女投靠时间。
4、“三高”企业骨干员工落户
根据《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17号)第15条:
在“三高”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5倍(以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收入为准)的各类人才,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企业法人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备注:社平工资指上年度社平工资
5、知青本人及其子女来厦落户
①因退休、退职、辞职、下岗或无业的本市上山下乡知青,可以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回本市;
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在本市无子女的本市上山下乡知青,申请回本市时可以同时申请1个已成年子女及该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
③现留在厦门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乡知青,其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选择其1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乡知青的近亲属(指知青的父母、兄弟姐妹),将户口迁入本市。
6、留学人员落户
①来本市创业或工作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
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
注:符合以上条件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本市。
7、驻厦办事机构人员落户
①国家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级办事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10人;省内外各地、市级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7人。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国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相当于厅级以上事业单位在本市设立的办事机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7人。
②前款规定的办事处设立超过10年且正常运作的,迁入户口人数予以适当增加,但增加的人数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相应户口迁入人数。
厦门新政升级限购、限售,全国房地产进入双向调控
最近,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频出。9月18日,厦门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简称《通知》),从商品住房价格管理、限购限售升级、加强住房金融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调控楼市,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当日,除了厦门外,海口也升级房地产调控政策。值得关注的是,在一些城市加码调控政策抑制房价上涨、楼市过热时,另一些城市则是防止房价下跌。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调控出现双向调控,防止房价上涨和防止房价下调并存,“稳定”是楼市最确定的关键词。
限购、限售升级
根据《通知》以及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解读,厦门此次新政涉及新房价格管理、法拍房纳入限购、岛内新房限售5年、适时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等。
在价格管控方面,厦门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一律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的价格,合理定价。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时需承诺半年内不调整价格。引导开发企业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实价实折销售。在限购方面,明确参与竞买“法拍房”的人员,应当事先确定在厦门市具有购房资格,防范通过“法拍房”规避限购政策,堵塞政策漏洞。
与此同时,近年来,厦门岛内新建商品住宅市场较热,为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坚持“房住不炒”,进一步满足刚需和改善型群体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通知》规定,在岛内新购买的一手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此外,在住房金融管理方面,厦门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根据市场形势变化,适时适度调整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防范通过虚假收入证明、虚假流水、虚假交易骗取贷款;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去向,防止挪用非住房类贷款用于购房。
分析人士认为,厦门此次新政的主要内容仍是“打补丁”,诸如法拍房纳入限购、新房限售5年等内容,在其他城市的调控政策中都较为常见,而对于住房金融的管理等,也是调控的常规动作。
厦门新房价格连涨多月
此前,广州发布二手房指导价时,坊间就开始传出厦门将跟上。但是此次新政,厦门并未将二手房指导价纳入进去。
事实上,经过5个月的二手房专项整治行动,厦门的二手房市场逐渐回归理性。今年4月16日,厦门发布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有效遏制二手房市场乱象,维护市场秩序。重点打击机构、个人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公证代理囤积房源,规避交易税费等炒房行为,以及发布不实房源价格、宣传“学区房”等违法违规炒作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为期9个月。
在专项行动整治下,厦门二手房价出现调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8月,厦门二手住宅价格环比持平,同比上涨4.2%。在成交量方面,根据厦门网上房地产数据统计,今年8月,厦门二手房成交量环比下降2成左右。
不过,在新房方面,厦门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出现环比上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8月,厦门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为0.4%,且从去年5月份以来,厦门新房的价格就一直上涨。厦门网上房地产数据也显示,今年8月,厦门一手住宅成交量环比上涨6成。
在业内人士看来,厦门此次新政中对于新房价格的管控正是基于当前新房市场量价齐升现象的调整。
房地产双向调控开启
当天,除了厦门外,海口也升级楼市调控政策,内容包括限购加码、围堵“假离婚”买房等。事实上,8月底以来,不少城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仍在不断加码。
8月30日,西安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扩大限购限售范围。8月31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并同步公布了首批96个二手房社区的参考价格。
继8月份出台“莞八条”后,9月9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严格购地主体资格审查、强化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等措施,健全东莞住宅用地市场准入机制、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进一步维护东莞土地交易市场秩序。
值得关注的是,在一些城市收紧调控政策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时,一些非热点城市在控制房价过快下跌。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昆明、唐山、江阴、株洲、岳阳等多个城市通过发布政策抑或是约谈房企的形式来调控房企大幅降价行为。
比如,8月31日,江阴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若干事项的通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后,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严禁低价(如低于成本价、变相降价等)倾销、打价格战,坚决杜绝恶性竞争、降标降质、逾期交付等违规违法行为。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称,很明显,房价大涨会放大金融风险,而房价断崖式下跌也同样不是稳定,也会影响波及金融系统。“最近全国多个城市新房的‘限跌令’,表面是部分房企在负债高压下抢跑,背后其实进一步说明了‘稳定’是楼市最确定的关键词。”
有谁知道厦门市房管局的咨询电话急,急,谢谢!
厦门市房管局的咨询电话是 0592-5108116,办公地址是湖滨中路518号。
房管所的工作职责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管理水富县城市规划辖区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房屋易管理工作、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工作。
对辖区内申请登记的房屋进行外业测绘、制图、拍照、面积计算以及权属登记所需文字资料的采集。
负责辖区内房屋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以及证书换证、验收工作。
负责辖区内房地产抵押贷款登记和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工作。
负责搞好房地产测绘成果资料、权属转移登记卷宗、变更登记卷宗、抵押登记卷宗、注销登记卷宗以及在房地产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归档。
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监督工作。
管理好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面积审核及售后物业管理工作。
宣传执行好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对办理房改手续的审核、发证、换证、交易、继承变更、住房补贴审核等工作。
建立健全规范的房改房产权产籍档案、查阅、使用档案做到快、准、全,确保档案安全,杜绝档案遗失、受潮霉变、虫蛀等事故,做好各项统计资料工作。
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政策和纪律,做好房改资金管理核算,及时催收住房贷款,防范资金安全风险,按时对银行、单位、个人结算支付利息,办理资金管理各项手续。
厦门:公积金可直接用作买房首付款,多子女家庭提高贷款额度
10月28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通知》和《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有关事项的通知》。
10月25日起,购买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以下合称“购房职工”)可向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办理该业务须符合两个条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携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承诺书》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信息报备。2.开发企业已与职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提交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需要注意的是,开发企业须在住房公积金划转后及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
购房职工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为截至《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时购房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首付款。
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并入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
购房职工已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不能再以购买本套房产名义申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公积金中心转入开发企业的住房公积金,仅作为购房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开发企业无权支付给购房职工。若购房职工与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应在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还至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发企业违反该规定的,应返还相应款项的住房公积金,并赔偿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实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预付制”,购房职工无需先行自筹资金,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向开发企业支付首付款,有效缓解职工购房资金压力。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免去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转账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中间环节,提升购房职工办事便捷度。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受预售主管部门监管,有效保障资金安全。
在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方面,厦门提出,一、多子女家庭在厦门无自有住房、租住市场性租赁住房已在厦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的,可按照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二、多子女家庭在厦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额内,其可贷额度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三、本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涉及贷款政策的,执行时间以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或二手住房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厦门:岛内新房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交易
9月18日,福建省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通知》从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加强住房限购限售管理、加强住房金融管理、加强市场秩序整治等方面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持厦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在加强住房限购限售管理方面,厦门在继续执行现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要求参与竞买“法拍房”的人员,应当事先确定在厦门具有购房资格;在岛内新购买的一手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前者是为防范通过“法拍房”规避限购政策,堵塞政策漏洞。近年来,厦门岛内新建商品住宅市场较热,后者是为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坚持房住不炒,进一步满足刚需和改善型群体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法拍房”以新发布拍卖公告的时间为准。2021年9月19日起(含9月19日)新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新发布法拍公告的房屋,按《通知》要求执行。
同时,厦门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根据市场形势变化,适时适度调整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防范通过虚假收入证明、虚假流水、虚假交易骗取贷款;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去向,防止挪用非住房类贷款用于购房。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房价地价联动是当前各城市普遍采用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商住用地综合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配建、定品质、摇号等房地联动出让方式,有利于引导企业理性拿地,对稳定地价、稳定房价、稳定预期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通过“定品质”对住宅项目的装修水平、绿色建筑、智慧建筑水平等内容进行明确,有利于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一律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的价格,合理定价。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时需承诺半年内不调整价格。引导开发企业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实价实折销售。
此外,《通知》要求贯彻落实福建省住建厅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及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结合厦门10部门联合开展的二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巩固二手房市场专项整治,打击“学区房”炒作的成果,强化一、二手市场联动,同步推进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和二手住房市场专项整治。
近期,住建部等8部委发布了《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9月3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8部门转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附件《重点整治事项清单》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4个方面内容。《通知》明确整治重点,福建全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细分领域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租赁市场、物业管理专项整治。今年先行启动实施房地产开发专项整治,强化预售资金监管;重点整肃房地产交易秩序,严惩捆绑车位等违规销售行为。以后年度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制定当年重点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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