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东莞住建局发文,严厉打击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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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
住建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和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事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并进行行业管理的机构。
以深圳为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职责是: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等。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设有14个内设机构和10个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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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燃气业、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工作。
(四)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确保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承担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使用鉴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责任。负责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组织制定建设新科技推广、应用政策;负责建筑标准化工作;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墙体材料改革基金和发展散装水泥基金。
(八)承担燃气(天然气)行业和燃气(天然气)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燃气项目建设;负责我市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场站的监管;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发燃气行业经营许可;组织或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燃气价格及其他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九)承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东莞住建局发文,严厉打击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9月27日傍晚,就在刚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的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房管所,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
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行业发展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国家、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多方共治
(一)严格落实经纪机构备案制度。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网上涉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平台机构)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凡是经查实未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开展房地产经纪服务活动的,我局将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并列入交易风险提示名单,抄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布,提醒群众防范交易风险。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包括企业投诉电话、属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投诉电话等),建立完善业务台账,如实记录业务情况和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支持行业组织发挥协同治理作用。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中介协会”)要全面落实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房地产经纪从业规程,建立中介从业人员信息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牵头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实名信息登记办理工作。经纪机构备案时,要提供本机构所有从事经纪业务、已办理实名登记的人员信息。中介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应当佩戴中介协会统一制作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卡”。未经实名登记的人员将被限制进行房源发布、小区带看等活动。
(三)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和措施。支持中介协会成立房地产中介“诚信联盟”,加快研究制定统一范本的《东莞市房地产居间服务合同》,并在“诚信联盟”成员单位中推广使用。对经备案并自愿加入“诚信联盟”、自觉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的经纪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中介协会要开展行业诚信服务承诺活动,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自觉守法合规经营,自觉抵制不良中介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联盟内部要建立健全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积分制度和诚信黑名单制度,坚持“扶优罚劣”导向,信用积分情况及诚信黑名单要定期向社会公众披露。
(四)加大房价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一、二手房价监测和统计机制,利用地理空间信息以及一、二手住宅楼盘网签交易数据,建立线上“东莞房价地图”,公布全市一手楼盘的网签交易价格和二手楼盘的成交参考价格,引导市场理性交易。探索建立存量住房租售平台,房地产中介“诚信联盟”成员单位优先成为签约服务单位。依托不动产登记及全市政务数据,完善二手住房交易网上签约制度,进一步规范二手住房交易流程。
(五)规范房源信息发布管理机制。中介协会要加强二手住房交易价格市场调查及挂牌价格监测,制作统一的房源信息发布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接受委托放盘时,不得渲染烘托成交信息引导业主随意提高报价,展示的房源价格必须与业主书面委托价格一致,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对发布房源信息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加强资格审核,明确房源信息投诉举报方式以及违规经纪行为处理机制,发现经纪机构或从业人员违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应及时通报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及中介协会处理。
(六)加强与物业协会的联动治理。中介协会要加强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沟通协调,探索建立联动治理机制,指导制定统一规范的服务指引,多措施限制不具备经营资格和从业条件、不合规经营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经纪服务行为,促使房地产经纪机构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和中介服务。
二、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以群众反映、媒体报道、舆情关注为主要线索,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为出发点,重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1.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
2.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机构信息、交易资金监管方式、投诉举报方式等内容或公示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行为;
3.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信息的行为;
4.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学区房、炒作不实信息等误导消费者或市场预期的行为;
5.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挂靠第三方公司缴交社保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购限贷的行为;
6.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交易税费的行为;
7.违反交易资金监管相关规定,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的行为;
8.借用冒用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名义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或者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未经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签字的行为;
9.利用信息不对称的手段,通过“ABC单”、交易连环套控制卖家和房源,以“无购房资格”“等待贷款审批”为借口,诱导卖家与第三方进行房屋买卖网签或赚取差价的行为;
10.在提供房地产销售代理或居间中介服务时,没有要求购房人书面承诺其购房资金不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等问题,为购房人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贷等金融产品的咨询与服务,或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资金的行为;
11.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收“茶水费”“内转”售房等行为;
12.商品房营销电话扰民、恶意电话骚扰,泄露、出售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13.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房地产中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一)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各园区、镇(街)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建立辖区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台账,每季度更新台账相关信息,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备案。要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检查、业务台账档案抽查和举报投诉处理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出行政处罚、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等处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依法移送其他有权机关,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二)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及联合惩戒力度。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金融监管、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协调,综合采取集中约谈、巡检暗访、“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重点复查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责任担当,保持高压态势治理房地产中介乱象。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对发布我市房源信息的经纪机构门店、互联网平台、房产网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有违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经纪机构,由中介协会作出公示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违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将提请有关部门对平台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作出处理的同时,针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通过信息共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限制其从事各类房地产中介服务,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7日
住建局下属单位是什么
问题一:住建局下属单位有哪些 建工处,监督站、档案馆、交易中心、物业办、市政处、开发办等等
问题二:住建局下属单位有那些? 质检,安检,房产,设计院,测绘院,招标办等等
问题三:住建局下属单位有那些 你去该单位的网站看看,并找房地产公司的人问问就清楚了。各地情况可能有差异的。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问题四:建设局下属有那些单位 建设局下属单位很多,比如质监站、安监站、造价站、建管处、检测中心、档案馆等
问题五:建设厅的下属单位有那些? 15分 省建设厅设十六个职能处(室):
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科学技术处、工程造价管理处、建筑管理激、勘察设计处、城市规划处、村镇建设处、城市建设处、住房与房地产业处、人事教育处、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纪检委、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问题六:建设局下属单位有哪些 建工处,监督站、档案馆、交易中心、物业办、市政处、开发办等等
问题七:城市规划属于建设局哪个下属单位 应该是城乡规划局,各地不一样,有的地方规划局耽建设局的二级机构,受建设局管辖;有的地方和建设局平级的直接受县/市 *** 管辖。
问题八: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好多啊,建设管理处啊等等,你到具体的住建局网站里可以看到的
问题九:市建设局下属单位属于什么级别?正科级? 市中国有六种级别!
直辖市(四座: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计划单列市(五座: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计划单列市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国务院和国家部委给予计划单列市列为省级单位。
副省级城市
(目前共有15个: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副省级城市的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均为副部级,副职为正厅级,市辖区和市属各部门为副厅级,市辖区各部门、街道、乡镇、市属各部门内设处室为正处级。
地级市正厅级(含普通省会地级市)333座,
其中省会是地级市(正厅级)城市:17个(普通省会地级市、普通自治区首府地级市:石家庄,郑州,南昌,太原,乌鲁木齐,呼和浩特,长沙,贵阳,昆明,西宁,兰州,银川,南宁,福州, *** ,海口,合肥 )这类的城市只有市委书记高配为副省级,机关还是正厅级的,市辖区还是正处级的(不排除个别区委书记高配为副厅级)。而一般的地级市都是正厅级(个别经济实力强大地级市书记个人也高配副省级干部担任)
省直管市(副厅级)
县级市(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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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是普通省会地级市正厅级,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正处级 *** 部门,内设13个处室(正科级),下属事业单位贵阳市建筑管理亥、贵阳市城建档案馆、贵阳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抗震办公室)、贵阳市城市建设学校(贵阳市建设干部培训中心)、贵阳市燃气管理处、贵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贵阳市建筑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贵阳市城市科学研究会
有些属于副处级建制,大部分属于正科级建制。
就比如处长的级别,这个要看单位级别了,现在很多地级市(正厅级)市政局(正处级)下设园林处(只是叫园林处好听点,实际处长还是正科级级别)
直辖市某某局 如:北京市卫生局、天津市财政局是正厅级
直辖市某某局下属处室 如:上海市审计局财务处、重庆市商务局办公室 正处级
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某某局 如:厦门市卫生局、深圳市财政局是副厅级
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某某局内设处室 如: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大连市统计局综合处 正处级
省会地级市、地级市某某局 如:教育局、卫生局是正处级
省会地级市、地级市某某局财务处 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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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级是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的科长,或者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的副职(如副站长、副主任、副处长)
问题十:建设局是属于什么单位 比如说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 ? 建设局属于行政单位,是 *** 组成部门,局机关使用行政编制
建设局下属有许多事业单位,比如规划设计院、造价站、质监站、房管局等,都使用事业编制
湖北省住建厅建管处在几楼
3楼。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告,住建厅建管处的办公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9号,3楼左手边50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文〔2009〕18号)精神设立的,为湖北省政府组成部门。
广东省信宜市住建局局长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领导班子分工
市政协副主席、市住建局局长 王东雄:负责局全面工作(不含党建和人事工作)。
市政协副主席、总工程师邱模义:分管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质量检测等工作。分管建筑业与质量安全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党组书记、党委书记、副局长温绍兵:负责党委(组)全面工作、协助局长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分管城市规划、城建监察等工作。分管城市规划股、政策法规股、执法监察股、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市建筑设计院、市城建规划设计室。
党组成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邹斌海:分管局内务、计生、工会、青年妇女、扶贫开发、政务公开、城乡清洁、房地产业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工程管理、城建档案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房地产业管理股、村镇规划建设股、工程建设管理股、市城乡清洁办公室、市城建档案馆;联系市房产管理局工作。
党组成员 陈 江:分管纪检监察、窗口服务、建筑节能、工程造价等工作。分管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副局长陈威:分管局安全保卫,殡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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