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跑路(培训班跑路了报警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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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跑路了报警有用吗
法律分析:有用。培训机构收取培训学费后跑路的,涉及到诈骗,学员应该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而职工被欠款的,应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报警是我们公民权利受到侵犯的保护手段,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警方报告危急情况或发出危急信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避免培训机构跑路
自8月以来,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的案例就层出不穷,随着政策监管趋紧,未来两个月,仍存在较大风险。
近日,据微博@西安人西安事儿1爆料,西安本土教培品牌无线星空拒绝向家长退费,并拖欠老师工资。
事实上,面对不同类型的校外培训机构,也有不同的方法和门路。摸清教培机构的套路,掌握合法维权的方法,才是意外之后维护自身权益的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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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校外培训?
在政策文件中,关于“校外培训”这一概念的应用范围有着严格的界定。
2021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中,语数外等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内容称为学科类,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称为非学科类,这两者统称为校外培训,并受教育部门监督。
然而在现实中,校外培训往往被简单理解为“孩子在学校以外学习”。因此“早教”、游学、国学班等新兴的服务项目,也会被家长视为校外培训。这显然是概念的滥用。仅拿“早教”来说,在2019年,国务院就将这一错误称呼重新规范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以下简称“照护”)。这并非只是换了个名头,本质上其实有巨大差异。
在市场行为中,家长和机构都把“早教”视为一种教育阶段和教育方法。指通过灌输知识、艺术培训等方式,促进孩子在语言、认知、情感方面的发展,从而满足“赢在起跑线上”的愿望。
在政策文件中,“照护”则应当以保育为主,教育为辅。换句话说,这些机构获得市场准入许可后,主要是为家长提供半日或全日的托管服务。这些机构只要重视自身卫生安全,确保孩子不会生病,就完成了自己的任务。用以辅助的教育工作,其目标主体并非孩子而是家长,由机构向家长提供育儿指导、亲子课堂之类简单的服务。
■ 图源网络
所以家长和政策对于照护有着不同的理解:一方认为是“教育行为”,一方认为是“卫生保健”。也正是认知上的差异,影响了家长后续的维权行动。
每当“早教”机构跑路后,家长总是先想起教育部门,要求其保障自身损失。然而在政策规定中,一个提供“照护”服务的机构,仅需要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再向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就能开门营业——审批流程中根本不涉及教育。
其他和“早教”同样处于“灰色地带”的,还有游学、国学班、海外教育等难以界定的概念。经营范围往往是“教育咨询”,属于信息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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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付式消费?
无论是“早教”还是校外培训,预付式消费属于常态。
只是相较于“早教”简单的商业模式,校外培训不仅有着从小学到高中的超长时间跨度,而且涉及语数英为主的学科类和艺术体育为主的非学科类两大领域,因此也常常是“卷钱跑路”的重灾区。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我们可以看到,校外培训机构一直都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明确的监督管理。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家新的校外培训机构想要开业,首先要拿到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才能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且在日常运营中,教育和监管部门要分工协作:一个负责教学内容、教师质量的审核,一个负责审核登记、收费宣传的管理。
然而,校外培训机构的“预付式消费”还是在监管中钻了空子——教育部门对其资金管理无法插手,市场监管对其教学又无法深入了解。在行业野蛮生长时期,校外培训机构往往会要求家长预先交付半年甚至一年以上的学费,用以推广营销、扩张规模,继而收取更多预付款。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断裂,日常教学不仅难以为继,家长想要退回学费也几乎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尽管早在2018年,国务院《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就规定教培机构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以上(或不超过60课时)的费用,试图控制愈发疯狂的预收费行为。然而这一政策并未引起家长们注意,机构依旧以“送课”“打折”等其他名义,继续行违规预收费之实。
也正是如此,在政策更为细化的“双减”政策出台后,各地监管部门才开始重视日益混乱的预付式制度。
例如10月27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的《西安市校外培训机构学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未来教育部门将同金融部门合作,共同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预收款项,监督资金全额缴入学费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并且在家长提出退费要求后,也能顺利拿到相应的资金。
■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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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跑路之后,如何合法维权?
每当校外培训机构出了问题,报名的家长往往比谁都着急。闹事并非上策,苦果也不必自食。当意外发生后,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我怎样才能合理合法维权?
只要签下合同那一刻起,家长和校外培训机构便处于一种服务合同关系的约束之下。家长花钱为孩子购买补课服务,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提供相应服务,直到服务结束,契约关系也自动解除。
一旦合同因“跑路”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家长作为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根据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法律提供的解决路径,也是在合法合理的范围能最高效的解决路径。其中每个部分都有相关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在这里我们一一展开详尽的解释: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在维权一开始,家长首先需要保存好相关的重要证据。
合同是关键。不仅能证明双方的契约关系,还指明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许多家长在同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时,本身不是法律专业人士,难以注意到合同中的细枝末节。而这些机构拟定的合同也大多藏有猫腻,例如“退费需缴纳违约金”、“一切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等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家长的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尽量选择规范的合同,最好是2021年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规范的合同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内容质量、保证条件及风险分配等都给出了恰当的定义,在疫情风险和机构“跑路潮”中,能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
缴费凭证也是关键。许多家长还没来得及签订合同,机构就跑路了,那应该怎么办?实际上,即使没有正式的书面协议,双方的付款、缴费凭证也是证明双方合同关系的关键。另外,已经消费的课时记录、和机构负责人或老师沟通的凭证(如微信记录、电话录音等),只要能证明校外培训机构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解决争端至关重要的证据。
发生意外后,家长应第一时间对重要证据做好整理并备份,尝试同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沟通解决方案。因为和解相对来说维权成本最小,也相对省时省力,然而在沟通无果或已经跑路的情况下,家长只能寻找相关部门的介入。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校外培训服务作为另一种形式的商品,同样在消费者协会的管辖范围之内。家长可以拨打12315,向所属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在受理投诉,调查事件后,会帮助家长进行调解。然而作为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因此在面对复杂案件时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在这里我们还要明确的是,合同纠纷中,维权客体始终是跑路的校外培训机构。无论是消费者协会这样的社会组织,还是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这样的行政机关,都不是家长维权的对象。在接到投诉后,这些部门在确认事实后,社会组织可以调节双方矛盾,行政机关可以做出处罚,以督促校外培训机构“退钱”,但其本身都无法向家长“退钱”。
另外,虽然《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了,“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家长没有直接同出租场地的房东\商场签署合同,那么双方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房东\商场也没有“退钱”的义务。因此,在维权中,最重要的是找准维权对象,避免四处发力,反而力不从心。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无论是“早教”机构还是校外培训机构跑路,家长都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执行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义务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保护其正常消费权益,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和预付消费风险提示。
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如果有伪造合同、发布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没有履行能力诱骗对方订立合同、编造虚假理由中止合同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调查清楚后,会首先尝试联系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共同调解。如果调解未果,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以警示,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无论是否取得教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跑路,家长都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如有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行为,教育部门核实后可以要求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还会责令停止继续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如果本身就是无证经营,教育部门还能因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伪造办学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然而,其他诸如“早教”、托管等服务,不属于教育部门管辖,因此维权较为困难。
面对有“发卡”的校外培训机构,家长还可以向商务部门投诉。因为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规定,培训机构向学员发放课程实体卡需要向当地商务部门报备并通过审批。如果没有备案,或在到期前无法提供服务,商务部门也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如果在行政机关的介入后,家长依然面临“退费难”问题,那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争议。如果维权家长同跑路的校外培训机构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就可以申请仲裁;如果约定了诉讼,那么就找法院立案。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家长当初是和谁签了合同,又是给谁支付了费用,这关系到仲裁或起诉的对象是谁。如果对方都是以公司的身份,那么仲裁或起诉对象就是公司;如果培训机构签了合同,钱却让培训机构的老板个人收取,那可能就存在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的情况,仲裁和起诉的对象最好把个人也带进去,这样对于案件执行、协调解决都更为有利。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仲裁或诉讼之后,也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机构能不能把家长的学费退还出来。
培训机构跑路后,公司或学校的账户往往没有资金。在取得胜诉裁判文书后,家长可以追查校外培训机构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如果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那么在执行时,可以请求法院将股东追为被执行对象。
但如果培训机构已经申请破产,家长则只能根据《企业破产法》等规定进行债权申报,再参与债权的分配。然而一般来说,都是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先分,剩下才是普通债权人。学费的清退顺序普遍排在较后面,因此家长实际要求的退费往往难以实现。
如果涉及到“培训贷”,情况还会变得更加复杂。由于消费者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消费者又同借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所以无论培训机构的合同是否履行,消费者作为债权人,都需要根据合同对借款机构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借款机构是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家长则需要在还完贷款后,才能起诉培训机构,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借款机构没有资质,那么家长可以要求直接解除相关的借款合同。
去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一被忽悠就多交钱,把学费打到对方个人账户,还签订不规范合同,等机构跑路又非理性维权,种种,都是不可取的。
当然,如果家长有初步证据认为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诈骗的问题——例如资金紧张已无力履行合同时,还在骗取更多家长签合同收款。那么家长还可以向公安部门报警,调查后如果涉及合同诈骗,则会按照刑事案件立案。在公安机关的压力下,对于退费等问题的解决也会更有效率。
■ 感谢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李耀华律师对本文进行的法律指导。
作者 | 佳星 | 贞观作者
教育机构骗钱跑路!22名大学生钱财两空,法院帮助追回欠款
随着国内教育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好,在全国各大城市新起的教育机构可谓是数不胜数,就算是每天有不少的教育机构倒闭但还是会出现新的教育机构来替代那些已经消失的教育机构。
教育机构众多
而教育机构主要服务的受众人群就是各个年龄段的学生,因为学生们通常社会经验不足,维权的意识一般来说也不会太强。就算是已经上大学的学生也是如此,平常没事的话还好,但是如果一旦出现了与教育机构方面法律上的纠纷便会束手无策,不知道该怎么办。
青岛崂山学生被骗
最近在青岛市的崂山地区的崂山法院就受理到了这样一则事件,事件的起因是在当地有二十多名在读大学生和青岛市的一家教育机构达成了培训教学的意向,同时也签订了合同,教育机构承诺为其提供线下的教学培训服务,但因为去年年初的疫情影响,导致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教学。
虽然这样线上教学的方式更为安全,但是同学们觉得这样的方式还是不如线下实地教学,但因为疫情也只能这样上学,到了今年疫情得到有效缓解后,一直在等待教育机构复课消息的同学们却一直没有等到机构的通知,后来当他们到了当时线下培训的地方时才发现这里已经连个人影都没有了,教室内所有的教学设备也早已不见。
法院受理
之后学生们立马联系到了那个培训机构的负责人要求退还他们所交的培训费,但该机构用各种理由搪塞糊弄,对于返还学费一事是一拖再拖,学生们无奈,只好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崂山法院借受理了这起案件,法官在和受害人们取得了联系的同时也了解到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由于受害人都是在读大学生,经济能力有限,法官也尽可能帮助其减少诉讼所用的费用。之后法官通过法庭的留成积极的对双方进行调解,并根据其中的细节来引导双方,以便尽早化解其矛盾。
培训机构跑路了怎么办
一、可通过相关监管机构协调处理
作为消费者,可以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反映问题,要求其对违规机构进行监督、责令改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会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二、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遇到教辅机构注销公司“跑路”的情形,可视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例如,教辅机构在即将关停企业的情况下,依然大肆宣传续费、囤课,存在虚构正常经营的事实,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购买课程,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消费者可以通过提供付款证明等形式向公安机关提供涉案机构资金流水,以便更好地追回损失。
三、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购买教育培训课程,实质上属于服务合同的一种,购买课程的协议中对服务内容、形式有具体的约定。签订的合同需要经由合同双方对其内容达成合意,对双方具有法律拘束力,换言之家长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未消费课程剩余财产性利益。
如果合同中存在“一经购买,概不退费;15天后不退;课时过半不退”等霸王条款,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基于教辅机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主张该约定无效。如退费协商无果,可依据购课协议、缴费凭证、剩余课程证明、暂停服务通知等证据向教辅机构住所地所在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又一知名机构“爆雷”或牵涉5万学员2亿学费,实控人已跑路…教育部此前已出手
近日,知名英语教育机构艾贝斯宣布,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谢龙从8月27日开始拿着行李箱失去联系,至今未找到。
现在,公司在家长退款和员工拖欠工资的问题上处于风口浪尖。
培训机构的实际控制人不见了
“我们于8月28日收到通知。
那天,爱贝斯的老师统一在学习小组发布了信息。 老师们两个多月没发工资,老板已经卷款潜逃,涉及约100多个校区,有5万-6万学生,涉及金额约2亿左右。
“爱贝丝的学生家长徐对教务老师说。
天眼检测信息显示,四川省艾贝斯教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共有股东2名,其中谢龙持股95%,唐魏玉持股5%。
目前,埃雷贝斯的子公司还有22家,主要分布在四川、云南、贵州等地。
贝斯官网信息显示,2018年,公司学生达2万多人,直营学校覆盖四川省所有地级城市的2019年直营校园突破80所,在校学生突破5万人,教职工2000人; 2020年,其直营校园达到了100家。
8月28日,埃雷贝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表声明。 公司27日下午4点以后,发现谢龙的电话无法接通,在寻找未解决后,于当天晚上8点报警,经警方调查,发现谢龙拿着行李箱开车离开。 目前还没有找到本人,总经理唐玮玉至今没有出现。
公告显示,电梯员工工资确实存在到期未付的情况,电梯危机进入了公众视野。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该声明发表前两天的8月26日,埃弗里斯通过微信公众号表示,部分用户散布了“埃弗里斯跑路”等不实言论,严重负面影响了公司声誉和正常工作。
贝丝目前运营正常,将于2023年8月28日正常上班复课。
声明说,埃弗里斯受到疫情和政策等因素的影响,面临巨大挑战,但公司管理层将积极面对困难。
发表仅两天后,珠穆朗玛峰的危机就被证实了。
“埃雷维斯是西南地区规模比较大的房子,我家孩子在埃雷维斯学习英语有几年了。 因为前两年一切都很规范,所以这次课程到期后,我们一次性付了两年9800元的费用,学了半年左右,设施就逃跑了。
”徐先生说。
和徐先生一样的父母不少。
在贝丝的维权团体中,一位家长说,她今年7月支付了240课时的费用约1.26万元,答应今年10月开课,但一课时没上课,公司出了问题。
徐先生说,今年7月“双减”政策出台后,她和爱基学校的老师进行了沟通,老师说除了上课时间从周末调整到每周外,没有其他影响。
之后,徐先生协助孩子调整上课时间,本学期的课原定于本周四( 9月2日)开始,但上课还没开始,就得到了实际上失去了联系的消息。
“‘双降’政策出台前后,他们还在大力推广非常低价的课程,比如16800元一包的小学期培训课程,很多家长都报了名。
”徐先生说。
“(发生问题后)”校区负责人联系后表示,他们对实际控制人也非常突然,没有意识到发生了这样的问题,目前正在积极配合警方和教育局处理这个问题。
他们向教育局提供了我们校区所有学生剩余课时、学费金额的数据。
”徐先生说。
针对贝丝的问题,教务老师多次拨打谢龙、唐魏玉电话,均无人接听或关机。
被称为“西南最大直营英语培训机构”
教务老师了解到,埃雷贝斯在西南地区尤其是四川英语培训市场有很大的影响力。
此前,贝丝在相关介绍中表示,她是“西南最大的直营少儿英语培训机构”,未来将成为立足西南、辐射全国、国内最大的在线青少年英语培训学校。
其实,在今年“双减”政策出台之前,埃弗里斯就已经开始转型业务。
7月1日,埃雷贝斯宣布,为适应国家政策和社会需求,公司全面布局素质教育业务板块,构建3-8岁儿童文化素养教育、野外研究和露营地培训、家庭教育父母授课等新课程。
作为以英语教育为中心的教育机构,目前埃雷贝尔斯官方网站上几乎没有英语教育业务的介绍。
(艾瑞贝尔从英语教育转向素质教育培训)行车事件发生后,9月1日,艾瑞贝尔再次发表情况说明指出,成都已经成立了由多个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案组,将很快进行严厉打击。
声明说,埃雷贝斯集团目前尚不十分了解全国所有校区的具体情况,各地情况一经查明,集团将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尽可能解决问题。
希望您能多给我点时间,想尽一切办法提出各地的处理方案。
但在该公告下,多位家长留言对公司解释表示不满,要求公司尽快退款。
在众多热爱贝丝的家长维权群里,不少家长报警要求退款,部分家长聘请律师开展维权活动。
徐先生告诉教务老师,目前家长的总体诉求是想协商退款,但由于涉案金额较高,他认为退款的可能性不大。
徐先生说,如果不能退款,是否可以提供其他替代课程,让孩子继续学习,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教育机构的监管。
最近,很多教育机构陷入了危机
贝丝不是特例。 最近,许多教育机构面临破产、破产和跑路危机。
8月31日,成立于1994年的大型基础教育培训机构巨人教育公告,因经营困难,秋季无法继续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有多种原因可能无法满足家长的退款要求。
资料显示,巨人教育主要面向5-18岁青少年开设中小学英语、语文、数学、初中理科、素质教育等课程,累计服务学生超过500万人。
8月22日,在上海拥有15个校区的学科类领导机构启文教育公告,因受政策影响无法继续按原有经营模式经营,公司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清算工作,并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学费退还工作。
8月13日,主要从事留学咨询业务的霍兰德教育通过发表声明。 据悉,公司CEO Jake Hall月底在隐瞒所有员工、老师、家长等举家逃往英国后,通过视频匆忙宣布破产,并拒绝对债务做出任何解释。
公告显示,拖欠公司约80名员工半年的五险一金,以及约两个月的工资和员工自我补贴的报销金。
另外,还可能会卷走家长所有的学费和留学咨询费,导致整体借款超过千万。
8月12日,华尔街英语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多个学习中心突然关闭,华尔街英语拖欠员工工资,公司倒闭等消息传来。
与大规模的研修机构相比,风险较弱的中小规模的研修机构最近也频繁发生破产和逃亡的危机。
教务老师梳理发现,8月份以来,长沙一书阁、深圳PlayABC少儿英语等多个地区培训机构出现跑腿和倒闭传闻。
学生要求老师在《临时劳动合同》上签字吗?
教育机构出现危机不仅会损害家长的权利,一些教育机构的员工也可能面临不确定的情况。
近日,深圳某校区被老师要求签署“非全日制合同”,合同名称被曝光为上海公司。
一位老师有了疑问。 这是为了便于公司后续随时裁员。
根据学思老师提供的资料,公司要求他们签署的劳动合同上有“非全日制职工使用”字样,其中甲方为未来培训学校(上海)有限公司。
合同中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支付低于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小时工资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等。
有学生表示,这份非全日制合同与“兼职合同”相同,签字后,公司可以随时裁员,赔偿和工资也可以随时变动,但不签约就不能继续在线课程。 “公司这样回避应对的责任,是非常不能接受的。
”9月3日,教务老师就此问题进行了学术验证。
学思方面表示,按照“双减”政策规定,培训机构开展在线学科类培训需要具备资格和批准。
学思培优在线业务的经营主体和备案主体统一在“好未来培训学校(上海)”主体下运营。
因此,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网络课程的老师需要与具备网络教育办学资格的主体签约,进行合规课程。
为此,公司与老师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在和老师们签署这份合同的同时,以前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与裁员无关。
学思培优一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和服务,目前我们也在与老师们沟通,争取老师们的理解。
“从学术上来考虑一下吧。
但也有学者认为新合同可能法律责任不明确,要求在公司层面进行说明,并承诺签署维护老师权益、保护劳动者的书面补充协议,明确基本保护内容,完善劳动基本保障权益。
教育部对花钱问题挂牌督办
最近,教培行业迎来了大范围的调整。
教育机构如何有序变革、有序退场备受关注。
据证券时报教务老师了解,近期多个教育部门发布公告,指出近期不少教育机构出现资金短缺跑路现象,敦促家长慎重选择教育机构、谨慎缴纳教育费用、签订正规教育合同。
对于教育机构存在的花钱等问题,有关部门也加大了打击力度。
8月30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作为教育部教育监督局一级巡视员的胡品如教育机构退款难、卷钱跑路等严重侵害家长权益问题,家长可向“双减”管理监督平台举报或向当地职能部门反映
教育部将开展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
教育部门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第三方资金监管,防范回款难和机构回款难,对涉及面广的回款难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管。
:叶舒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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