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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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所谓强制性内容,是指()中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A.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B.城市总体规划
C.城市详细规划
D.修建性详细规划
E.控制性详细规划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样吗
不一样!现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已于2008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撤销。
虽然目前住建部有很多是继承的前建设部的,但从法理上讲是不一样的:职能有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一个单位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一个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已经被取消。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七)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历史
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 ”、“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8年5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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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 1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