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笔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录音笔可以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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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笔可以作为证据吗
法律分析:录音笔可以作为证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所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源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关于录音证据的法律规定
1、应当提供录音文件的原始载体,比如手机、录音笔、电脑等,以证明录音的合法来源。2、录音内容应当清晰、完整,前后连贯,没有被删减或者篡改。3、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除了录音证据还要提供其他证据材料。一、录音证据规则 1、应当提供录音文件的原始载体,比如手机、录音笔、电脑等,以证明录音的合法来源。 2、录音内容应当清晰、完整,前后连贯,没有被删减或者篡改。 3、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除了录音证据还要提供其他证据材料。二、录音录像成为有效证据需具备的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欲使录音、录像证据成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有效证据,一般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真实性) 2、录音、录像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性) 如果录音、录像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 人民法院对其合法性则予否认。 3、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关联性) 法院在把录音、录像证据作为定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录像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录像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录像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 应当确认该录音、录像证据的证明力。 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 度。三、偷拍偷录的录音录像证据的效力 私自录音、录像取得的录音、录像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概肯定或者全盘否定都不可取。 1、“合法取证”并不必然以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或知情为前提 一般来说,只要谈话人意志处于自由的状态,谈话的内容也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虽然录音、录像时其不知情,但这样的行为并不违法,而往往是债权人出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无奈之举。一般情况下,只要债权人提供的录音、录像证据能够和案件的其他证据相印证,人民法院是会认定此类录音、录像证据的效力的。实践中有些证据通过正常、合法手段往往是无法取得的,因为当某人知道从自己所取证据会对自己不利时,他是不可能“事先同意”并配合的。特别是视听资料与传统证据相比,它能够捕捉记录下现场的声音、影像,能够真实、形象、具体地再现已发生的某种时空状态下的场景事实。但这种捕捉记录的时空性很强,错过了当时的时间、地点就不可能再原貌出现。 另外,要把取证手段的合法性同所取证据反映事实的客观性区别开,二者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在质证过程中应把对证据内容的审查放在首位,并以此作为定案的关键,在此基础上再考查取证的手段及证据的来源。如所取证据真实再现了案件的客观情况,有利于法庭查清事实,辨明是非,那么既使举证方采取了非常规取证手段,法庭也不应置证据内容的客观性于不顾。在某些时候,私自录音、录像它纯粹是一种抑止违法行为、进行自力救济的必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可选手段。 2、偷拍偷录的证据只能作为辅证使用,并受到其他证据规则的规制根据法律规定,偷拍偷录的视听电子证据不能作为主证或直接证据独立地证明案件事实,只能在有其他证据佐证并能够形成证据链条的情况下,才能被法院采纳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秘密取得的资料作为证据运用时,应当具有效力,但应当遵守的规则包括, (1)不能伪造,伪造则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应予制裁的违法行为; (2)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必须严格保密,除向法院提供外,不得向他人公开散布; (3)不能侵犯我国《邮政法》规定的公民通信自由权,不得私拆他人信件; (4)不能以暴力、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手段取证。按上述规则取来的证据在法庭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后,只要能反映案件的客观事实,即能作证 据起证明作用。 3、作为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秘密取得的视听电子证据可以用于支持举证方的主张。 《证据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秘密取得的视听电子证据所记载的内容往往不利于一方当事人。在正常情况下,该方当事人并不会配合取证。如果对方当事人(视听证据取得者)提出相关主张,并能够以视听证据 作为辅助和补充,并符合相关规定,则可以准用《证据规定》第75条,人民法院应该予以采纳并支持该主张。 录音证据是证据种类的一种,同样需要满足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关联性。录音证据规则要求录音要符合证据三性,可以通过证据链来实现录音证据的效果。并不是所有的偷拍偷录都不合法,要遵循一定的规则,才能使录音证据正真起到证据的作用。
用录音笔录的音在法律上生效吗
法律主观:
一、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如果是录音的内容是真实的,且当事人是经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等,那么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是有效的。 二、实践当中,录音证据一般应当符合下列三个要求: 1、录音双方当事人谈话是真实意思表示,即谈话各方当时没有受到人身自由和权利等限制; 2、该录音证据的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无疑点; 3、该录音证据能够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这点尤其重要,不能仅凭录音证据下定论,应当有其他证据与录音证据互相印证。 只有符合上述要求录音证据所证明的内容才能真正的在诉讼中被法官采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有吗
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当然是有的;但前提也要确定此录音是没有被进行剪辑,也是不能被他人进行伪造的;同时对于在取得此证据时也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的;这样才能保障到当事人的权益。 一、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有吗? 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也是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私采的视听资料也是证据。如果录音录制的过程没有侵犯了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就不会影响它的效力。二、录音作为证据的要求有哪些? 1、最好选用录音笔。 采集录音证据需要选用一款合适的录音设备。录音笔录音的效果清晰,杂音很小,而且录音隐蔽,容易存储和转移。只有清晰的语音,才能真正起到证明的作用。如果录音效果不佳,或者有个别字词甚至句子听不清楚,就会使得这份重要证据的效力大打折扣。 2、录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体现 因为只有主体先确定下来,才谈得上通过录音证明双方存在着什么关系,发生了何事。否则连对方的身份都没搞清楚,录的音自然也毫无用处; 3、录音的时间在录音中也要有所体现 时间不一定必须在录音中说得非常清楚,但至少应该能够听出大约的时间,或者是能够通过逻辑推断出时间,或者能够根据录音的内容排出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 4、要引导对方多说“有用”的话。 不要在录音中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录音的目的就是为了补正欠缺的证据或者事实,所以录音前应该整理好应该要对方说些什么,承认什么,答辩什么,必要时书面罗列下来以免遗漏。根据这样的目标制定适当的问题向对方发问,引对方入正题,从而得到自己所需要的回答。 5、要让对方多说话。 不能忘记了自己是在录音以及录音的目的,结果录完了再听才发现录的音根本派不上用场,因为对方没说几句有用的话,都是自己在说。 6、录音的原件要保存好,切勿修改、剪辑和移动存储。 不可忽略了法律的规定,音频文件在移动过程中经过了剪切、粘贴后就不是原件了,即使再挪回去也不能变回原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录音证据被称为视听证据,也是属于案件重要的证据之一,但在提交此证据之前也要确保录音的有效性,同时还需要有其它的证据来进行辅佐,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此证据可以作为判决案件的重要依据,所以,证据不仅要求齐全,而且也会要求合法。
录音笔录音可以作为法院的证据吗
录音笔录音可以作为法院的证据。
录音证据法庭是否采纳,可以看证据的三性,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如果录音证据与所要证明的事实有关,录音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并且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可以认定为合法有效的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录音作为一种电子形式的证据易于伪造,所以录音在诉讼中证明力较差,要结合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才可以证明案件事实。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下面首先对"手机的通话录音"、"现场谈话录音"、"窃听"这三种行为给大家做一下说明
(一)手机的通话录音,行为合法,录音行为具备了合法性的前提。
(二)现场谈话录音,行为合法,录音行为具备了合法性的前提。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是私下录音,通常也会认可。
(三)窃听,行为不合法。录音行为不具备合法性的前提。
录音笔有法律效力吗
录音笔可以作为证据吗 毋庸置疑,符合一定条件的录音证据是合法有效,录音笔是可以作证据使用的。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所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源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些什么 1.通话中内容要明确指出双方姓名。一定得是身份证上的名字并且是全名,不要用乳名或曾用名,不要报身份证号,以免引起对方的猜疑而导致录音失败. 2.与诉讼有关内容要明确提出,如时间、地点、当事人承诺、款项、金额等具体细节,越详细、越具体越好.注意:这些细节要和其它证据资料上的细节要保持一致,否则会削弱本身的证明力. 3.通话要清晰,以呼吸声都可以听到为佳,如果拨打对方手机,要选择对方信号较强的情况下进行通话。 4.选择对方非工作时间进行通话,不要太晚也不要太早.以免引起对方的不快或干扰到对方正常工作而导致录音内容不完整甚至是录音失败. 5.拨打时尽量选用座机并且选择合格的录音设备。这些技术设备会直接影响到录音的质量和成败。通话录音效果要清晰,不要用SD卡类录音电话,要选择内置芯片型录音电话。市场上这种产品不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购,以稳定、清晰、内置芯片为要。 6.保护好录音数据,不仅要拷贝到电脑里,还需要将录音电话等设备带到法庭现场,也以证据形式出现。 7、建议在操作之前咨询一下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帮助。 另外,实际操作中还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录音之前,不要打草惊蛇。 2、录音之前,一定要梳理材料,挑选出需要录音的关键内容,不要遗漏,对手不可能给你第二次机会。 3、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4、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克制成光盘,以备递交法院。 5、要保留原始录音,如在录音笔中,不要删掉,因为可能要涉及录音鉴定。
录音笔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录音笔可以作为证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所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源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只要与本案有关联,并且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作为证据。录音属于视听证据。证据的“三性 ”要求:所谓证据的“三性 ”指的是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以及证据的合法性。必须同时具备“三性 ”,方可作为证据使用。不管是手机还是录音笔,普通录音作为证据是有瑕疵的,我们知道音频文件很容易篡改,而且网上的音频剪辑软件很多,录音在当事人手上总是有修改证据的嫌疑,瓜田李下让人不得不有顾虑,白费力气不说还错失取证机会。一般推荐使用第三方平台进行录音并单独存储,保证录音文件的客观和真实,一定要使用正规的主流录音软件,例如:移动公证,这个是第三方取证平台,录音独立云端存储,无法修改,录音还可以出具存证证明、公证书,如果用在诉讼上是非常合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录音笔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法律分析: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这时您应及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鉴定费用您先预交最后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由法院判决。
二、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三、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这时您应及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鉴定费用您先预交最后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由法院判决。
二、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三、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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